一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,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培训、学术交流等活动以及本会提供的其它服务;
(四)享受优惠服务: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考教结合培训、继教培训、技术培训、技能培训、学术交流等活动,其培训费、注册费等视具体情况享受不同程度优惠;
(五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行业评优评先推荐、全国性协会任职推荐、医师定期考核、职称考试、进修培训、学习交流等各种有关信息资料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二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,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;
(四)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,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;
(五)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;
(六)按期交纳会费。
三、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违反本章程规定,情节轻者给予警告;
(二)违反本章程规定,情节较重者给予通报批评;
(三)违反本章程规定,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;
(四)违反法律法规者,给予除名。
四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或注销会员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(一)一年未交纳会费;
(二)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;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(四)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五)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