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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庆市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收费事宜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0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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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重庆市卫健委2019年12月31日办公会精神,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重庆市医师协会组织实施。为保证本周期医师定考工作有序、顺利开展,重庆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(设在重庆市医师协会)在测算工作成本、参考其他城市收费情况和重庆市前三周期收费标准基础上,拟向参加业务水平集中测试考生所在单位收取考务费,纳入协会经营服务类收费项目,出具正式发票。经协会一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,现将重庆市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收费事宜公示如下:

一、收费标准:80元/人。

二、收取对象:参加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集中测试考生所在单位。

三、费用支出:用于集中业务水平集中测试及相关工作。

上述事项公示时间: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。凡对以上事宜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医师协会反馈。

联系人:程彬、周微

联系电话:023-67070676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7号8楼

重庆市医师协会

2020年1月6日